針對「桃園捷運綠線GM01機電標」疑義,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依工程會函示續行招標作業。
針對「桃園捷運綠線GM01機電標」疑義,桃園市長鄭文燦12日於視察機捷A21站營運及A22站地下潛盾工程進度時表示,市府為求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審慎的暫停開標程序,並多次向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求釋疑,工程會於107年4月11日將釋疑結果函復,市府將依工程會函示續行招標作業。
鄭文燦指出,「桃園捷運綠線GM01標機電系統統包工程」於107年1月30日審標作業中發現,投標廠商ANSALDO STS S. p. A(義大利商安薩爾多交通號誌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團隊另一成員所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項次一至項次十四之所有欄位皆未勾選,依採購法似有不符。
鄭文燦說,由於投標的廠商均為國際大廠,為求慎重市府多次函文工程會尋求解釋,工程會於107年4月11日將釋疑結果函復,以下將釋疑結果分三點說明。
桃園市長鄭文燦在市府捷運局長陳文德、交通局長劉慶豐陪同中(由左至右),視察機捷A22站地下潛盾工程進度。
首先,ANSALDO團隊另一成員所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所有欄位皆未勾選,工程會於函示中明確表示,本案投標廠商之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未答,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開標後已無法補正。
第二,有關西門子團隊成員中ROTEM(韓車)是否屬於國內採購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工程會表示,於決標前查詢拒絕往來廠商名單系統,ROTEM(韓車)仍為『無符合條件資料』,也就是說在國內採購法規定下,投標廠商西門子團隊成員皆非屬於拒絕往來廠商,得自行組隊投標。
最後,針對「若團隊成員有履約情形不佳或無法履約之情事」,工程會於回函中說明,各成員於得標後連帶負履行契約責任,若共同投標團隊之某一成員於契約執行期間,有履約情形不佳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機關可通知代表廠商及其他成員負連帶履行採購契約責任;另團隊成員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共同履約者,可由團隊其他成員共同提出與該成員資格條件相當之廠商(包括代表廠商或其他成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聽取高鐵局正工程師郭林堯所做的機捷A22站地下潛盾工程簡報。
市府捷運工程局長陳文德表示,捷運綠線為桃園市第一條自辦捷運線,任何招標程序皆應以最嚴謹且符合採購法規定下辦理,所以捷運局將遵循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解釋及意見,繼續完成審標及後續評選作業,儘速完成捷運綠線機電標之發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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