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年節食品檢驗 1件不合格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1-23 18:30

年節食品檢驗結果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0.7%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嘉義縣衛生局為確保年節食品安全衛生,於106年12月中、下旬至傳統市場、超級市場、大賣場、南北貨商行、餐飲業、食品製造場所等進行抽驗工作,共計抽驗153件,其中1件不符規定(鱈魚風味丸檢出過氧化氫陽性,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續查辦中),針對抽驗不合格產品已責令業者下架,退回源頭廠商。

檢驗項目包含二氧化硫、保色劑、防腐劑、漂白劑、硼砂、甜味劑、規定外色素、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重金屬等

衛生局表示,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屬於食品添加物類別中的殺菌劑,具有殺菌漂白防腐作用,依規定麵粉及其製品不得添加使用,其他食品於製程中可使用,惟不得殘留於最終產品,若人體攝入過多含過氧化氫的食品可能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影響人體健康。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以符合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倘未依規定使用,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也提醒消費大眾選購產品時,應注意其外觀是否變質及標示是否完整,避免選購顏色過度鮮豔、具有刺鼻異味、標示不完全或包裝破損的商品,此外應依自身需求購買,避免採買過量而誤食已逾有效期限或腐敗損壞之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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