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3日舉行揭牌典禮。
桃園市升格後,車輛事故鑑定業務從交通部公路總局移轉到市政府,107年成立二級機關「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3日中午於桃園監理站舉行揭牌典禮。桃園市長鄭文燦出席時致詞表示,將聘請學者專家共同參與車輛事故鑑定,提供鑑定意見書,將更加提高車輛事故鑑定的專業性、自主性、客觀性,也可作為後續協調和判決參考依據。
桃園市長鄭文燦3日中午11時30分在市府交通局長劉慶豐的陪同中,前往桃園監理站,出席「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揭牌記者會,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所長林翠蓉,桃園市議員陳美梅、蔡永芳、邱素芬也一同出席。
鄭文燦表示,一般車輛事故的鑑定程序,由警方核發「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可能的肇事原因,重建、還原現場,是所有鑑定的基礎。非進入司法訴訟的案件,可以在距肇事日期6個月內,自費3,000元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定;已進入司法訴訟的案件,則可向司法機關聲請囑託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將透過肇事後之現場資料,深入分析重建肇事過程,釐清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客觀釐清肇事責任,提供鑑定意見書,給當事人或司法單位作參考,對後續保險公司理賠或損害賠償的責任釐清都很重要。
鄭文燦說,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的工作很辛苦,通常需釐清車輛損害或人員傷亡,同仁情緒需要適當的調適,第一線服務人員,更是要面對當事人的主觀看法及情緒,在服務的同時,也要保持客觀冷靜,希望藉由成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持續提高服務效能與客觀性,市府也會給同仁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