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於今(30)日上午9時接獲當地餵養野犬的愛心媽媽通報安樂區基金二路2巷底,東都社區旁七安產業道路支線沿途遭棄置垃圾中,數個麵粉袋內均有動物屍骨,疑有動物遭大量殺害,動保員即於10時趕赴現場調查。
動物保護防疫所從事發地LED節能燈具E0920燈桿處護欄外發現第1袋,後陸續於LED節能燈具E2479燈桿處發現第2袋、台電DC12C88電桿處小山谷內發現約100袋、LED節能燈具E2473燈桿處小山谷內發現約20袋,最後於LED節能燈具E2490燈桿處路旁發現1袋,總計約123袋。
動物保護防疫所經檢查袋外大多印製泰和牌高筋粉心粉(製造日期為106年11月5日)、少量為荷花牌粉心麵粉及食用級玫瑰牌樹薯粒粉,打開檢查均裝有大量已切塊動物骨頭,骨頭呈現糜爛噁臭,無殘留肌肉組織,顯曾遭烹煮食用,經檢查殘留之下顎齒槽齒式應可確認為成年犬隻,從現場丟棄數量約可推估有300隻犬遭人為烹煮食用。
動物保護防疫所訪查當地居民表示這裡經常被丟棄家庭垃圾、營建廢棄物,約1個月前就有看到山坡有一袋袋麵粉袋,不知裡面都是狗骨頭,當地餵養野犬的愛心媽媽表示近來該區域餵養的野狗大量減少,今日為找是否有人下毒隻毒餌,才發現麵粉袋裝著狗骨頭,其感到十分痛心。
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本案研判可能有狗隻屠宰場殘忍捕抓虐殺當地流浪狗烹煮供人食用,並將食用完畢之骨頭隨意棄置本市偏僻山區,動保所已現場採樣骨頭樣本將送交專業單位鑑定,並將追查附近大量使用麵粉之麵包工廠,以袋追人,同時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提供10萬元做為破案獎金,請民眾踴躍舉報屠狗場,避免再有流浪犬隻受害。
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12條規定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違者,依同法第2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動物保護防疫所提醒民眾,我國法律規定犬貓不可宰殺食用。民眾如發現動物保護虐待、違法宰殺犬貓食用案件可立即撥打本府1999專線、警察局110專線、動物保護24280677專線報案。你我一起關心身旁動物,讓動物免於虐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