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轄內「2000多個歷史價值老建物」,由中央各管理機關的公有文化資產卻放任閒置,立委陳亭妃希望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上路之後,針對遇到一些不作為、未善盡修復及管理維護之的管理機關,文化部能更積極的處理解決,並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或啟動「中央跨部會協商平台」予以解決處理遭放任閒置或古蹟與歷史建築,共同守護保存台南的文化資產。
陳亭妃表示,過去台南市轄區由中央與國營事業所管理的文化資產,有些部分的公有古蹟與歷史建築物就像孤兒一樣,殘破的像廢墟,令人怯步。尤其,台南市政府多次前往會勘輔導公有文化資產管理機關辦理古蹟維護時,台糖、國防部、國產署、法務部、台鹽等中央、國營管理機關總以無預算支應抵制,要求市府接管,甚至是放任不管,導致許多古蹟和歷史建築的保存業務進展遲緩。例如,永康三崁店糖廠神社遺蹟、原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總社辦公室、永康三崁店糖廠防空洞群、新營糖廠宿舍群,依然遭到管理機關,遲不編列預算,放任閒置。
陳亭妃提醒文化部,台南市轄內有2000多個具有歷史價值的老建物,每一個老建物,耆老和文史工作者說過,它們有相當值得保存研究的故事,千萬別像日前的「麻豆老鎮長張拔故居」一樣,淪為遭拆除而來不及搶救的命運。
陳亭妃呼籲文化部,大台南合併升格古蹟文化資產豐富是關鍵因素,但升格後的大台南市古蹟管理維護並未跟著升級,文化部應該優先解決處理台南市轄區遭放任閒置或拆除的古蹟與歷史建築,共同守護保存台南的及全台灣人的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