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民眾利用規範漏洞,使用月台證逃票搭火車,因此台鐵擬打算將月台證使用時間縮短至1小時,並加進逾時得補付15元的機制,該政策最快明年1月上路。(圖/資料照片)
因方便民眾接送搭火車到站的旅客,自2013年6月1日起,除了台鐵中壢、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宜蘭、花蓮站因在地需求仍販賣月台票外,其餘各站均改成憑證換月台證,並擁有3小時的使用時間。不過因有民眾利用規範漏洞,使用月台證逃票搭火車,因此台鐵擬打算將月台證使用時間縮短至1小時,並加進逾時得補付15元的機制,該政策最快明年1月上路。
台鐵表示,交通部要求台鐵檢討現行的旅客運送要點,除改善不合理處,並打算提升位階為旅客運送契約。
其中車站月台票/月台證制度,過往因有立法委員質疑台鐵的月台票不是每站都賣,因此認為月台票年收900萬的營收不合理,因此台鐵自2013年6月1日起,除了中壢、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宜蘭、花蓮站因在地通行需求,目前仍販賣1張6元的月台票外,其餘170多個台鐵車站,改成以身分證件換證的方式,提供3小時逗留時限的月台證。
不過因台鐵旅客運送要點中,未明確規範民眾使用月台證超過3小時時效的罰則,因而遭有心民眾利用漏洞,逃票搭乘台鐵列車。因此台鐵擬將月台證時效限縮為1小時同站進出,若逾時不出,將比照復興號列車起跳票價收費15元。台鐵預計新版月台證制度最快明年1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