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主秘黃世昌主持「空氣品質模式評估技術規範說明會」 。
為了使桃園市的環評相關開發案,於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能確實依循空氣品質模式的評估技術規範,以降低對空氣的負面影響,桃園市環保局26日於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辦理「空氣品質模式評估技術規範說明會」,邀請轄內相關列管事業單位和顧問公司參加,以增進業者和開發單位對空品模式評估的瞭解。
此次說明會由元智大學機械系江右君教授擔任講座,分享技術規範的內容與案例,並針對業者常見的闕漏提出具體建議。環保局指出,本技術規範是依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49條,及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的「空氣品質模式評估技術規範」來辦理。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之空氣品質模式之使用時,應考量模擬區域的氣象及地形特性、開發行為的特性、模式的限制條件等因素;且開發地區同時包括二種地形以上者,經審查認定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時,應至少提出二種模式加以比對、分析,並依範疇界定會議討論確認辦理。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空氣污染物會隨著風向傳輸擴散,若要改善空氣品質,應在開發行為開始前,就防範於未然。為了增進桃園市的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對相關技術規範的瞭解,本次活動特別針對空品模式的運用及推估結果提出說明。同時,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6月預告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方向,環保局也對業者及顧問公司進行宣導,以使桃園市的開發行為能更順利地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