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為維護公園週遭休憩民眾的生命安全,加強取締汽機車違規駛入公園或公園人行道臨停,今年迄今已開出812張罰單,每張罰款1200元。工務局籲請民眾多發揮公德心,提升臺南市公園景觀形象。
工務局指出,台南市打造一區一公園綠色休閒幸福城市,提供民眾運動休憩的美好公共環境;惟經常發現民眾為貪圖一時方便,不但將車輛駛入園內,公園四周人行道也常有民眾臨停機車,不僅破壞公園設施及民眾休憩品質,更威脅民眾生命安全。
工務局表示,汽機車違規入園,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公園內禁止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違反者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有民眾違規將汽機車駛入公園或公園人行道(機慢車停放區除外),將立即拍照告發,並比照交通違規將罰單寄給汽機車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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