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機嫌犯停機車進入學校被錄影。林重鎣攝
台中市34歲廖姓女子,因一時貪念,在烏日區某家國小教室內桌上偷取許姓被害人所有1隻價值新臺幣25,000元的iphone7手機,烏日警方積極循線追查,發現廖嫌涉嫌重大,經通知前來說明,坦承偷竊不諱,惟稱手機已被他隨手丟棄到垃圾桶內,警方於廿五日調查完畢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廖嫌向警方表示,她當時因為發現許姓被害人忙著在處裡事情,將粉紅色的手機放在桌上,認為有機可乘,一時忍不住,便偷偷摸摸上前拿走該手機後,隨即走出教室,走出校門口後,覺得相當後悔與羞愧,卻將偷來的iphone7手機丟棄在超商的垃圾桶內,想說不會被發現,沒想到警察沒多久就找上門來了,他只好府首認罪,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歹路不可行!」。
警方調查發現,34歲的廖嫌曾有竊盜前科,8月30日9時20分因帶小孩到學校報到,發現許姓被害人在忙著辦理報到手續,手機卻放在桌上,廖女一時手癢上前偷竊手機得逞,後來走到校門口時覺得對於偷竊手機行為相當後悔羞愧,卻隨手丟棄手機在垃圾桶裡,許姓被害人得知自己2萬5千元買來的新潮粉紅色心愛手機,被當垃圾丟棄在垃圾桶內,找不回來了,覺得非常心疼,幸好廖嫌覺得對許姓被害人過意不去,買1隻新的iphone7手機賠償還給她!許姓被害人雖願意原諒廖嫌,但竊盜為公訴罪,警方調查完畢後仍依竊盜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