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自助洗衣店洗劑 雙北9家商品標示全數不合格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9-15 12:59

消基會15日公布雙北9家自助洗衣店所販售的共28件洗劑,商品標示全數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範。(圖/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因都會區房價居高不下,使租屋人口不斷增加,因此自助洗衣店成為近幾年興起的新產業,成為居住小坪數套房的民眾不可或缺的重要機能。消基會今(15)日公布雙北9家自助洗衣店所販售的共28件洗劑,商品標示全數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範。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今年8月30日至31日間,針對在雙北市內的9家自助洗衣店內所放置的洗劑販賣機共28件洗劑進行抽驗,分別為洗衣精(粉)、柔軟精、消毒藥水、除靜電香片,每件價格皆為新臺幣10元,但抽驗結果全數不符《商品標示法》規範,除了有未標示原產地、廠商資料、保存期限之外,還有柔軟精更含有人工香精、危險化學成份、塑化劑等,嚴重影響人民的健康,政府應該盡速納入規範。

游開雄說,有同仁在抽查其中一間洗劑販賣機裡的柔軟精與消毒水,發現包裝外觀不僅老舊破爛,打開後盒子裡還可見到明顯汙痕與泛黃,使同仁不禁懷疑這些自動販賣機掉下來的洗劑,真的是全新的嗎?再加上包裝上完全沒有標示製造日期,所以這些洗劑是否已經超過保存期限,消費者根本也無從查證。

消基會附檢驗長麥富德指出,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和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的數據顯示,柔軟精中含有許多危險的化學成分,而且會殘留在衣物中,因此使用過柔軟精的衣物若穿在身上,殘留的化學成份會被皮膚吸收或進入空氣,對人體造成傷害;而為了使洗過的衣服香氣持久,部分柔軟精的成份也會添加人工香精、塑化劑及揮發性物質,這些都會傷害到呼吸系統,長期使用將造成頭痛、噁心、打噴嚏、呼吸困難等症狀,這類化學成分在烘乾機裡加熱時危險性更大,對於人體的影響不可不慎。

麥富德說,建議業者應對自動販賣機裡的洗衣精、柔軟精、消毒水、除靜電香片應依「商品標示法」完整揭露商品資訊,以維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到自助洗衣店時,應盡量攜帶自己家用的洗衣精,如要使用柔軟精時,也儘量選擇含有天然成分的的柔軟精;另外,建議民眾也可在洗衣機中倒入1/4杯小蘇打或1/4杯白醋,都可以軟化衣物,省錢經濟外還不會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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