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於7月28日啟動預防性剷除銷燬、禁止收穫告示牌插牌等作為。
桃園市環保局為說明滲眉埤周邊農地污染情形,將於8月10日晚間於蘆竹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召開調查成果說明會,說明後續補償及公告管制事宜;環保局針對滲眉埤周邊非系統性(點狀或不規則污染)農地辦理擴大污染調查,7月26、27兩日展開106坵塊,面積約20公頃零星農地調查作業,共計篩測上百件土壤樣本,然為避免農民搶收滲眉埤周邊具污染風險之稻作,於7月28日啟動預防性剷除銷燬、禁止收穫告示牌插牌等作為。
依認證實驗室於8月9日所出爐之重金屬檢測分析結果顯示,土壤重金屬濃度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的農地計47筆坵塊(約4.5公頃),主要污染物為銅(47筆),少部分為鋅(2筆),後續將予於補償並儘速納入整治計畫。經公告而無法耕作之地主,將給予每年每公頃9萬元之補償,並儘速安排後續農地整治工作。
有關經本次調查確認污染農地之受害農民,環保局將依據「處理農地污染事件標準作業原則」辦理補償,有關作物剷除銷燬補償費用係依據直轄、縣(市)政府所訂「當年度辦理農林作物及水產養殖物、畜禽補償遷移費查估基準」規定辦理,水稻部分(第一期作)為0.1公頃補償17,600元;短期葉菜類(第一期作)為0.1公頃補償14,520元,倘確有污染情形,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地主,將依環保署停耕補償補助原則,每年補償2期,每期每公頃補償金額為4萬5千元,共計每年每公頃9萬元之補償,並儘速安排農地整治工作。環保局呼籲,公告為污染農地之農民,切勿種植食用作物或逕自收穫及出售,倘經查有收穫及出售情事,環保局將依法開罰20萬元至100萬元之罰鍰。
桃園市環保局於7月28日啟動預防性剷除銷燬、禁止收穫告示牌插牌等作為。
為使調查範圍之民眾及受影響農民能了解農地調查成果,及後續依調查結果辦理相關公告及補償等事宜,環保局於8月10日晚間於蘆竹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鄰近滲眉埤非系統性農地污染調查」成果說明會。
環保局表示,為確保農地品質及保護糧食安全,已於105年2月3日公告「桃園市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其中列為一級管制區內,製程中有銅、鋅、鎳、鎘、總鉻及六價鉻等六項重金屬的工廠將不得設立,而既有的工廠放流水排放標準也從現行的「放流水排放標準」加嚴至「灌溉用水標準」;南崁溪部分目前也正在進行總量管制重金屬污染削減策略,以降低灌溉水質重金屬污染風險。除此之外,環保局將持續加強污染源之管制作為,也請民眾一併加入守護土水環境的行列,如有發現疑似污染來源,可直接撥打陳情報案專線0800-066-666,一起為你我環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