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與市議員陳怡珍出面協調下,台南市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申請受理,由過去1年6次,放寬為與其它縣市相同,每月1次,預計從下個月起試辦。
依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先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並取得合格成績單。台南市計程車公會理事長蘇清林表示,目前台南市仍維持1年受理6次申請,相較於其它縣市每個月1次,明顯不足,尤其現今市場需求增溫,希望主管機關放寬限制。
為此,副議長郭信良及市議員陳怡珍10日邀請交通隊大隊長陳建民、交通隊行政組組長莊順智,以及蘇清林理事長等相關單位代表,面對面協調溝通。
郭信良表示,台南市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府城觀光及各項建設,每逢假日觀光客明顯增加,計程車載客需求跟著提升,然而1年6次的申請機制無法及時反應市場需求,交通隊應放寬限制,藉此讓有意投入計程車運載行業的民眾有更多機會。
經過協調,交通隊同意將台南市現行每年6次放寬為每月1次,每月1-10日受理報名,並於每月第4個週五進行考試,考完直接進行講習,預計下個月起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