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正式取締自行車騎上騎樓、人行道 上午就開33張罰單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7-07-17 18:12

經2星期強力宣導期後,台北市17日起正式取締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及騎樓,違者需罰款300元。台北市警局表示,政策執行首日截至早上11時就開出33張罰單、勸導單83張。(圖/台北市警局)

台北市本從7月1日起,就要加強取締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及騎樓,違者需罰款300元,但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該政策宣導力不足,民眾被罰恐有怨言,因此再經2星期強力宣導期後,今(17)日起才正式開罰。台北市警局表示,政策執行首日截至早上11時就開出33張罰單、勸導單83張。

台北市警局表示,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及騎樓,違者需罰款300元的政策,已在(17)日起正式上路,市警局針對自行車道路網較完整之路段(信義路、仁愛路、南京東路、松江路……等),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騎樓。

此外台北市警局也針對未設有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自行車行駛於設有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也依法開罰及勸導,執行首日截至11時共取締33件、勸導83件。

台北市警局表示,此次自行車執法初期,仍以「取締」、「宣導」及「勸導」三者並重,使自行車駕駛人能熟悉相關路權規定,並遵守騎乘禮儀,以避免受罰。

台北市警察局呼籲,自行車騎士可以時時謹記下列4句箴言,遵守交通規則,並養成良好行車禮儀及騎乘習慣,共同維護友善用路環境及安全:
一、「行人鐵馬分道行」:自行車騎士在人行道上遇有設置自行車道處,應行駛於自行車道,與行人行走空間做出區隔,可避免人車爭道發生交通事故。

二、「人車共道人先行」:人行道設有人車共道標誌,民眾得騎乘自行車於人行道上,惟人行道仍以供人行走為主,自行車行駛於人行道時,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三、「鐵馬請走專用道」:臺北市區部分路段已設有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騎士應利用專用道行駛,避免與汽、機車爭道,而發生危險。

四、「行駛騎樓all get out」:騎樓為行人通行專用,任何車輛及自行車均禁止行駛,民眾騎乘自行車時,應騎乘專用道、慢車道或設有人車共道之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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