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眉路
大溪月眉里六鄰至十五鄰產業道路命名一事,月眉里長黃文中二十八日上午出面喊冤,他表示他對於月眉產道要命名為月眉路一向十分支持,而且也呈報給大溪區公所轉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同意命名,但是民政局卻依照桃園市道路命名與門牌編訂自治條例不得與和桃市既有道路名稱重複或同音異字,而駁回大溪月眉里設置月眉路之事,並表示因為中壢市早就設有月眉里月眉路,在不得同名下退回,因此,他不得不再和居民開會重新找路名,而經過召開會議後,才決定該路命名為眉芳路,而該案也是居住該沿線的居民協商後才訂案,並非他個人之意命名,何況目前該命名案已擱置,待重新命名之後再送交市府核備,他對於少數人意見分岐就發動連署,製造地方對立,表示十分不恰當。
黃文中里長表示,大溪月眉里六鄰至十五鄰產業道路,係應地方需求而希望命名以方便外來民眾找尋,而經區公所、大溪戶政事務所同意後,再呈報給市府民政局,並希望方便沿途民眾以及月眉舊地名,而設為月眉路,以改掉過去的月眉幾鄰幾號不易尋找之問題,但是,卻卡在民政局以地方自治條例,不得有既有道路名稱重複或同音異字的情況,而大溪月眉里要設設置月眉路,就會與中壢市月眉里月眉路相同,因此,遭到駁回,為此還希望望取改為月眉街,但也不獲同意,因此他還特別邀集沿線的居民召開協調會,會中不少民眾提供道路命名的想法,最後在十多個各種命名中,多數人所找出的眉芳路,還是月眉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成員所提議選出來,之後由里辦公處送交區公所轉送民政局,當時他也將實際的狀況告知里民,並非他個人命名。而無端出現抗議聲浪,他深表意外,而所出現的抗議者還曾出席協調會,如今跳出來抗議,他也深表不解。
黃文中委曲的說,眉芳路是居民的意見,但是當送交市府後尋求核備,就有人透過相關管道向民政局施壓,因此,在六月二十一日時他還再召開說明會,為免製造對立,並決定該案暫時擱置,再由沿線居民重新命名後送市府核備。而民政局也表示只要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居民連署同意,就把眉芳路一案廢除,屆時要改為月眉路也無所謂。
黃文中二十八日指出,市府民政局當初要區公所和里辦公處命名時要依法行政,必須依照桃園市道路命名與門牌編訂自治條例,不得與桃市既有道路名稱重複或同音異字,因此,不能將道路命為同名,也就是設為月眉路之名,結果如今卻因地方有抗議聲浪就退縮,而把法源放一旁,令人遺憾,他希望市府民政局應出來講清楚說明白,為何大溪月眉里不能設月眉路之原因,而不是讓他揹黑鍋,造成地方對他的不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