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內的一個紅色三角型框架,包住一個正發出閃光燈的照相機圖樣,並不是「拍照中請微笑」,也不是「歡迎拍照」的圖案。此圖示是交通部新訂定的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統一圖示,同時交通部也宣布該標誌將在2018年元旦正式上路,所以明年起在路上看到這標誌的車輛駕駛,請記得放慢至速限內,以免接到超速罰單。
現在台灣的道路上,常出現「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的文字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車行速度。為解決測速取締照相標誌不一的亂象,並讓外國人能清楚辨識,交通部去年曾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將現行測速取締照相標誌文字牌面,統一改成紅色三角型框架,其內部框住一個正發出閃光燈的照相機圖樣。
經與各單位取得共識後,交通部本周正式公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確定新版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將在2018年1月1日上路。根據規定,若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締超速違規,一般道路必須在取締照相機前300公尺至100公尺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必須在測速取締前3000至1000公尺間有明顯的測速標示。
台灣的道路上,常出現「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的文字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注意車行速度。(圖/YouTube)
交通部表示,新版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2018年元旦上路後,新設標誌優先設置,舊有「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等標誌不用馬上拆除,在未來更換牌面時自然汰換成新版標誌即可。
除了新版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外、交通部也公告將替代道路線指標統一採螢光黃綠底、黑字規格路並於即日起上路,目前國道和省公路已試辦採該規格。
另外這次修正規則,交通部也要求道路路牌需採漢語拼音,避免各地方政府或道路單位拼音方式不同,進而讓外國人產生識別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