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標案龍友友充斥 議員批林佳龍圖利自家人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7-06-10 07:30

「為什麼來標市府標案的都跟林佳龍有關」?市議員黃馨慧在議會質詢時爆料,林佳龍擔任立委期間幕僚成立的新文化協會2年內標得市府8個標案,賺進1149萬元,由林佳龍岳父捐助成立的「台灣青年基金會」則連續兩年取得社會局「志工媒合平台委託服務案」,共獲利479萬元,中市府弊案連環爆,圖利龍友友又一樁!

對此台中市政府表示,有關政府採購問題,市府各局處各採購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相信程序一切合法,沒有所謂私相授受問題;有關議員的各項質疑,過去市府早已多次說明,ㄧ切均依法辦理,謝謝議員關心及指教。

市議員黃馨慧質詢說,林佳龍選上市長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不但文化局長擔任高雄市政府局長時合作廠商跟著到台中來標案子,新聞局長的好朋友也多次標得新聞局的標案,而且百發百中,路友友、卓友友、龍友友充斥台中。

黃馨慧說,無論是路友友或卓友友,盤根錯結都是龍友友,「新文化協會」是林佳龍擔任立委期間競選團隊執行長所成立的,林佳龍的紀姓金主所開設的趨勢民調,兩年來囊括10個民調標案653萬元,紀姓金主在台中開設「趨動整合」公司,由林佳龍的文宣主任李○旻掛名當董事長,短短半年就拿下中市府6個標案773萬元。親信、幕僚、主任,不管公司名稱怎麼改、怎麼換,都有龍友友的基因。

黃馨慧在議事堂上還播出一段影片,讓大家回顧林佳龍當立委時質疑建國百年夢想家案的情境,黃馨慧說,林當時痛罵得標公司均跟表演工作坊關係深厚,說「這不是貪腐、弊案是甚麼?」按照林佳龍的標準,新聞局、文化局被「好友」3千萬、2千萬、5百萬的賺,算不算貪腐?是不是弊案?

黃馨慧套用林佳龍的話說,「許多貪腐是因制度而誘發」,各局處卻找來市長、局長熟識的人擔任評委,有些評委既是廠商,又是市府標案的評委,同時又是市政顧問,把複雜政商關係引入市府,金主親信幕僚毫不避諱成立公司或協會拿市府標案,形成共犯結構,簡直就是制度化的貪腐。

黃馨慧說,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台北,早被媒體揭發,官員早被移送,但在台中市好像沒什麼事一樣,為什麼?當年那個主張追求「言論自由」青年佳龍,如今變成「打壓新聞自由」的中年佳龍。當過記者的卓局長,還拼命打壓欺負曾經的媒體同行。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