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屢次酒駕遭罰卻不知悔改,連承辦員警也不禁感嘆搖頭。(記者陳昭宗拍攝)
46歲的郭姓男子日前涉酒駕遭罰新台幣9萬元,5日下午酒後自雲林縣口湖鄉自宅騎車外出,巧遇執行交通稽查勤務的警員蘇文欽與役男程建智,員警發現郭男騎車搖搖晃晃,遂將其攔查並施以酒測,酒測值0.98mg/l超標,不禁搖頭再度將郭男移送法辦。
警員蘇文欽說,原本在路口執行交通稽查,才剛舉發一名交通違規騎士,就看見郭姓男子搖晃的騎著機車自前方而來,經攔查後發現他充滿酒容、酒味,這次的酒測值高達0.98mg/l。郭男2度涉嫌酒駕,又在相同地點遭蘇員逮捕,仍不知悔改,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雲林縣警局北港分局分局長李憲蒼表示,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取締酒駕的最終目的,北港警方針對轄內各鄉鎮市重要路段及易發生事處所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及加強機動巡邏攔檢,員警執勤雖然辛苦,但也產生一定的正面效應,使多數民眾不敢僥倖酒駕,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共同打造優質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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