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會館槍擊案 北港警迅速偵破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7-05-31 18:53

陳男經警方策動,在事發後12小時持手槍到案說明,警詢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管制移送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水林鄉日前發生一起KTV槍擊案,經北港警方積極偵辦,陳姓KTV負責人坦承因與在包廂唱歌的被害人發生口角糾紛,才會在酒後失去理智,原本想持槍嚇唬被害人而已,不料雙方在拉扯中槍枝擊發,導致被害人受傷,警方起出美制FNX-9手槍、子彈及彈匣,警詢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45歲的陳姓男子為音樂會館現場負責人,於前天凌晨4時許,原在包廂內向客人敬酒打招呼,因游姓酒客態度不佳,雙方發生口角衝突,陳男與被害人一路從包廂爭吵到辦公室內,陳男相當氣憤,一時衝動失去理性取出槍枝,本想嚇唬游男,不料在拉扯中槍枝意外走火,擊中被害人左大腿及左腹部。

北港警方接獲醫院通報後介入調查,陳姓男子自知難逃法網,經由警方策動,在事發後12小時持手槍到警所說明。陳男表示,槍枝是綽號「大象」的友人幾年前寄放的,在友人過世後他打開所寄放物品,才知道是一把槍,警詢後全案依涉嫌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雲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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