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首胎年齡平均30.7歲 初為人母者近6成逾30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5-14 16:26

(圖/取自Pixabay)

經濟停滯、薪資過低難購屋,成為現在人晚婚、出生率低、生育年齡往後遞延的主因;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2016年出生嬰兒20萬7600人,較2015年減少5493人(減少2.6%),生母平均年齡31.9歲,而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為30.7歲,較10年前2007年高出2.2歲,其中30歲以上者占58.30%,10年來大幅增加21.29個百分點,顯示初為人母者近6成年齡逾30歲。

隨著社會結構改變,國人對婚姻不再固守傳統觀點,初婚年齡逐年延後,由2007年28.06歲上增至2016年30.04歲,造成女性生育年齡隨之往後遞延,2016年我國嬰兒出生數(按發生日期統計)計20萬7,600人,較2015年減少5,493人(-2.58%)。

內政部表示,2016年出生嬰兒中,生母生育第1胎者占50.9%,第2胎者占37.8%,第3胎以上者占11.3%;近10年生育1至2胎比率約占9成。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2016年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30.7歲,較2007年高出2.2歲,其中30歲以上者占58.3%,相較2007年增加21.3個百分點,顯示初為人母者年齡超過30歲之人數大幅增加,婚育年齡逐年往後遞延。

內政部表示,2016年出生嬰兒之生母年齡以30-34歲者8萬2,738人占39.85%最多,25-29歲者4萬8,817人占23.51%次之,35-39歲者4萬8,276人占23.25%居第3;平均生母年齡31.85歲,較2015年增加0.18歲,較2007年29.53歲增加2.32歲,呈逐年上升趨勢。

內政部統計,2016年嬰兒出生數以六都14萬7,659人占71.13%居多,其中以新北市3萬4,148人最多,台北市2萬7,785人次之,台中市2萬5,653人居第3;與2007年比較,以台北市、桃園市及新北市分別增加6,327人、4,194人及1,783人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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