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備受全國矚目的同志婚姻釋憲案,上個月24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終結,引發挺同反同團體論戰,辯論終結後,依規定大法官要在1個月內指定公布釋憲日期。依釋憲時程,4月24日是最後期限,大法官必須說明,何時公布解釋文。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24日表示,決定在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同婚合憲或違憲解釋文。為了讓國際了解此次釋憲結果,此次釋憲將會有中英文版的新聞稿對外公告。
大法官書記處今日表示,將在5月24日公布同婚釋憲結果。若大法官認為同志婚姻為合憲,現行的法律將維持現狀,但若是違憲,則將依解釋意旨進行修法或增訂法條等。
同婚釋憲案,源於祁家威與男伴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家威認為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此外,身為登記結婚戶政機關的台北市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1男1女結合,為關心同志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
憲法法庭上個月24日針對同志婚姻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祈家威在庭上表示,他已經等了41年6個月又20多天,從他17歲、1975年開始決定當同志以來,最大的訴求就是「民法」保障同志婚姻,如果民法不修,只設「同性伴侶法」專法,根本是把同志當次等公民對待。他比喻異性戀的婚姻就像騎摩托車,2人可騎比較遠,設專法就像是給同性戀愛人腳踏協力車,短程還好,遠程會非常辛苦。他期盼大法官審慎思考後,會作出對同志有利的釋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