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王嫌駕駛白色小客車,綽號阿福之男子則駕駛抓斗車,進出該地點。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行政院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於18日破獲日前發生於龍潭區五福街的非法棄置油泥案,並以雷霆速度逮捕王姓行為人。王嫌以15,000元雇用司機,將原本暫置八德區某處停車場之油桶,載運並棄置在龍潭區五福街262巷底,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暨同法第46條規定,將王姓行為人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環保局指出,龍潭區五福街262巷尾於17日遭不肖業者棄置55個廢油泥鐵桶,經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清查可疑車輛後,發現王嫌駕駛白色小客車,綽號阿福之男子則駕駛抓斗車,進出該地點;環警掌握線索後即北上新北市逮人,帶回王嫌及司機阿福進行偵訊。王嫌供稱,廢油泥鐵桶原本暫放在八德區某處停車場空地,因該址租約到期,故以15,000元雇用司機阿福駕駛抓斗車載運,同時領著司機到五福街棄置,行為惡劣,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依法偵辦。環保局除了要求王嫌妥善清除,更將對其求償所有衍生的清理費用。
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發現王嫌駕駛白色小客車,綽號阿福之男子則駕駛抓斗車,進出該地點。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清理、棄置廢棄物者,除得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金外,還可能涉及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以免觸犯法令。
環保局也藉此提醒民眾,如有土地或廠房要出租者,在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並於出租後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承租後違法棄置廢棄物,同時也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美好的環境需要你我同心愛惜,一起守護桃園好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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