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寄發 繳納期限至5月2日止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7-04-06 17:52

106年使用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寄發,繳納期限至106年5月2日止。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106年使用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寄發,繳納期限至106年5月2日止,如您的愛車係經核准之身障免稅車,且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請記得如期繳納超限部分之應納稅額,以免逾期受罰。

106年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繳款書已於3月20日寄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政府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繳稅方式如下:

(1)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稅款(郵局不代收)。

(2)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3)使用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轉帳繳稅;另亦可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行動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4)連線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輸入繳稅相關資料,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進行轉帳繳稅。

(5)透過電話語音,輸入繳稅相關資料,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轉帳繳稅。

(6)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7)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進行線上查繳稅款。

上述各種繳稅方式中僅使用信用卡繳稅需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服務費(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其餘方式納稅義務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722或724至7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