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示桃園守護環境決心 鄭文燦親頒環評委員聘書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04-05 17:52

桃園市政府於4月5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由市長鄭文燦為環評委員頒發聘書。

桃園市政府於4月5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由市長鄭文燦為環評委員頒發聘書。桃園市工商發達,升格後各類開發建設計畫陸續啟動,相較於其他五都,桃園市環評案件類別更為多元,有新市區及高樓建築,環境保護工程類、工廠及園區開發、工商綜合區,以及文教醫療建設等。

鄭市長指出,自84年環評法上路以來,桃園市列管開發案件多達127件。為加速環評案件的審查效率,要求環保局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環評書件初稿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完成轉送後,環保局則進行程序審查並排入環評會議,兼顧行政效率及書件品質完成審查。

鄭文燦市長表示,桃園市環評審查委員會一向嚴謹且公正,市府各局處辦理的開發行為,府內委員全數迴避出席審查。鄭市長並以105年農業局辦理的永安漁港增設圍堤造陸開發行為為例,經11位府外委員出席審查,討論決議緊鄰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改變當地地形地貌致使後湖溪改道,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將全案送交更為嚴謹的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創下全國首例,也宣示桃園市政府守護環境的決心。

第二屆環評委員仍然在兼顧多元專長領域及性別平權考量下,聘任曾迪華、林鎮洋、吳瑞賢、陳慶和、江漢全、張達德、傅崇德、李培芬、吳祚任、董家鈞、江右君、王玉純、顏秀慧、陳映竹等14位學者專家,府內委員除鄭市長及環保局長沈志修以外,由法務局、文化局、衛生局、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等5位局長兼任,任期兩年。

環保局長沈志修指出,環評審查委員皆是各領域的一時之選,背景涵蓋生態保育、土地利用規劃及管理、海洋、海岸及島嶼、地形及地質、水土保持與防災、空氣品質及噪音、振動、氣候變遷與能源、水資源及水污染、廢棄物及資源循環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毒性化學物質及健康風險評估等類別,兼顧環境保育、經濟發展及社會公益等專長,並因應桃園市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及海岸特有生態,特聘任地質、防災、海洋及生態領域的專家學者,期望借重第二屆委員的專長,持續協助環評審查會議,促使各類開發案於規劃或施工及營運階段,就能提出有效的環境保護對策,落實環境正義,守護桃園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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