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清除布袋人工魚礁覆網93公斤,恢復沿近海域礁區聚魚效益
為維護嘉義縣沿近海漁業資源,以及恢復魚礁聚魚功能,嘉義縣政府委託專業潛水人員進行布袋人工魚礁區覆網清除工作,共計清除覆網重量93公斤。
農業處指出,人工魚礁具有復育漁業資源的重要功能,能作為魚類棲息重要棲地及仔稚魚孵育成長的堡壘,魚礁覆網將影響礁體功能及縮短礁體使用年限,因此維護魚礁聚魚作用是漁業資源復育相當重要的環節。
農業處表示,本次人工魚礁區覆網調查及清除作業,能恢復沿近海域礁區聚魚效益,增加水產生物棲息空間及延長魚礁使用壽命,同時防止漁場老化、提高嘉義縣沿近海漁業生產力。
農業處提醒業者,布袋人工魚礁禁漁區是依據漁業法公告劃設的網具類漁具禁漁區,網具類作業漁船不能進入人工魚礁區中心位置(N 23°24’18〞、E 119°59’36〞)半徑1千公尺範圍內水域作業,違規將處新台幣3至6萬元罰鍰或收回漁業相關證照,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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