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台灣燈會若使用遙控無人機,須依規於五日前向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核准。(記者陳昭宗翻攝)
關於網傳11日晚間2017台灣燈會總統啟燈時,有空拍機闖入遭維安人員擊落,雲林縣警察局特說明縣府舉辦台灣燈會,為防範遊客於燈會展區因使用遙控無人機導致他人生命、身體危險及財產損害,特訂定「2017台灣燈會使用遙控無人機注意事項」,規定於燈會舉辦期間,須於使用遙控無人機五日前提出申請。
縣警局指出,11日係為燈會啟燈首日,人潮大量擁入,為維賞燈民眾安全,縣政府並未核准任何遙控無人機使用。19時20分許於虎尾主燈外圍上空發現一架遙控無人機,因係未經核准之遙控無人機,警方立即請執勤員警清查該無人機之操控者,未尋獲前,該無人機因操控不當,自行摔落燈會外圍永興南五路路上距離開燈主舞台約300多公尺外,由警方人員於19時35分尋獲。
經縣警局傳詢拍攝者到場說明,該遙控無人機係一美籍人士所有,為拍攝台灣燈會主燈啟動全景,來行銷台灣,並未有維安及其他意圖,本案依法偵辦中。亦呼籲,台灣燈會虎尾主燈區及北港燈區為維護賞燈民眾安全,將該二區列為限制飛航區,使用遙控無人機應先向雲林縣政府申請核准,未經申請核准,將依行政執行法三十六條規定即時制止或排除之;必要時將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實施代保管,如有公共危險之虞者,將依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