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推老屋健檢 民代怒批沒配套「政府瘋了!」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6-09-22 19:22

謝彰文要求市府整頓與推廣特色商圈並要求地方稅務局追討欠稅大戶

平鎮區市議員謝彰文22日在議會指出,老屋不一定要健檢,如果要健檢,是尊爵式健檢或是陽春式健檢,健檢項目要說清楚講明白。另外也針對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表示,全國有2萬5700多公頃;桃園公設保留地就有1895公頃,包括公園、學校、道路、機關用地、停車場等都超過40、50年,對民眾權益影響很大。

謝彰文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登記有案的住宅有 844 萬戶,其中屋齡超過30 年的住宅有 384 萬戶。全台屋齡平均為28.91 年。桃園市住宅屋齡雖然低於全國的均值,但是平均屋齡也有 23.92 年。屋齡超過30 年的則有 25 萬 3000 戶,佔全國 6.6 %,排名第六。

謝彰文說,內政部宣佈明年起,30年的老屋買賣須附健檢證明。沒有周詳配套措施,不但造成相當多的民怨,直斥政府瘋了,而且等於直接判中古屋死刑。謝彰文指山,政府或委託的公證單位是否有能力在期限內消化檢驗量 ?另外,老屋健檢沒有明確的規範和配套措施,健檢項目範圍有那些 ? 健檢費用及修繕費用誰負責 ? 政府那個單位負責健檢 ? 如果是法拍屋健檢費用又由誰負責 ?市政府要規劃好,否則會引民怨。

謝彰文並針對加速公共設施保留處理地表示,市政府要做好專案通盤檢討、容積移轉、換地。謝彰文說,今年度已於105年6月7日辦理公告,受理期間為105年8月1日至8月31日,目前尚無人提出申請。

原因是市府提出6筆非都土地46坪,其中最小0.9坪,最大的也不過僅有14.5坪再加上地屬偏遠,毫無價值,更無法蓋房子。如果按這樣的面積計算,全部換地完成需要12萬4800多年才能克竟其功。政府應該展現誠意,盡速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問題,早日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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