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延長至14日 桃市府勞動局:安心工作放心成家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6-10-14 12:09

桃園市政府。

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自115年10月1日起,婚假由原8日延長至14日,增加6日婚假,且婚假期間工資照給。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4日表示,婚假是勞工依法享有的權益,呼籲事業單位落實新制,讓勞工在人生重要階段有更多時間籌備婚事、陪伴家人,安心工作、放心成家。

本次新制新增第9日至第14日共6日婚假工資,雇主依法給付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全額工資補助,「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亦自115年10月1日起生效並開始受理申請。雇主於勞工請畢婚假,並依法給付新增6日婚假工資後2年內,可依規定提出申請,政府協助分擔企業落實婚假新制的成本。

勞動局提醒,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者,如原8日婚假尚未請畢,且仍在可請婚假期間,婚假日數可適用新制延長為14日;惟如已於新制上路前請畢8日婚假,原婚假權利已行使完畢,則無法再增加6日婚假。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呼籲,雇主應依新制給予勞工14日婚假並依法給付工資,妥為保障勞工婚假權益,同時可善用政府提供的工資補助,降低企業負擔。勞動局也將持續宣導勞動法令及友善職場措施,與企業共同營造支持勞工成家、兼顧工作與家庭的友善職場。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