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11年移工遇路檢心虛躲店家 桃警鷹眼抓包酒駕、逃逸身份

記者葉志成 /桃園報導 2026-09-30 10:40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於日前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行跡可疑,該車遠遠見到前方設有路檢點,突然迅速轉進一旁的店家停靠。員警察覺有異立即上前盤查,車上陳姓外籍駕駛見狀連忙下車並極力否認自己開車。但員警早已全程直擊陳男從駕駛座下車的過程,事後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更是確證確鑿。

警方現場對陳男實施盤查時,聞到身上陣陣酒味,經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雖未達0.15mg/L,但員警進一步查證其身份時,赫然發現該名越南籍陳姓移工竟然是已被通報的失聯移工,且在台逾期居留已超過11年。警方現場依法予以逮捕,並全案移由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進行後續裁處與遣送程序。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桃園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適逢「交通安全月」,警方將持續擴大路檢與巡邏密度,全面嚴打各類交通違規與酒後駕車行為。經統計,本交通安全月截至目前,桃園市警方已取締酒後駕車計410件,顯見警方落實執法與守護用路安全之決心。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車輛牌照亦將面臨吊扣二年處分;若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g/L 以上者,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大隊長林東星表示,交通安全月核心精神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除了呼籲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外,更嚴正提醒所有用路人「人人都應守法、酒駕零容忍」。許多駕駛人常抱持「少喝一點沒關係」或「走小巷躲路檢」的僥倖心態上路,殊不知酒精會減弱人的反應力與判斷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無論本國國人或外籍人士,只要在台灣道路上行駛,都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警方執法絕無死角,將持續透過精準執法與不定期路檢,全力守護桃園市民的用路安全。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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