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嶺新兵訓練(圖/資料照片,圖源:總統府Flickr)
為強化對義務役因公致身心障礙人員的照顧,內政部修正「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及「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自今(115)年9月1日起調增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本次修法同步檢討義務役軍人及替代役給付標準,三節慰問金依身心障礙程度,每節調升後為1萬6,000元至6萬6,000元不等,其中全身癱瘓調增6,000元、半身癱瘓調增4,500元、其餘身心障礙等級調增3,000元;安養津貼則由原半身癱瘓每月3,200元、全身癱瘓7,463元,分別調升至3,900元及9,100元。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考量因公受傷人員及家屬長期照護需求,並因應近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及生活成本增加,檢討調整相關給付標準,調幅最高達30%,希望透過提高慰問金及安養津貼,減輕受傷弟兄及家庭的生活負擔,提供更實質的照顧與支持。
內政部強調,義務役軍人及替代役服役期間肩負國防及公共服務任務,對於因公受傷致身心障礙的退停役人員,政府將持續完善照顧制度,提供受傷弟兄及家庭更周延的支持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