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0歲一定要退休嗎? 清大教授:需考慮「選擇性延續」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6-08-25 10:42

根據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2025年的相關研究,「人口老化」將帶來「勞動力縮減」與「財政壓力」,而鼓勵「健康且具工作能力的高齡者」延長工作年限,是減緩這項衝擊的重要方式之一。OECD也指出,延長高齡者的工作生命,有助於保留寶貴的知識與技能,並可能對生產力產生正面作用。因此,65或70歲應該是「選擇點」,而不是「生產力終點」。清大教授周卓煇表示,值得討論的,不一定是把「永聘教授」退休年齡從65、70歲一律延後到75、80歲。更合理的概念或許是:65、70歲是退休的選擇點,而不是生產力的終點。

周卓煇指出,面對人口快速老化與年輕勞動人口減少,台灣正同時承受勞動力不足與退休財政壓力。此時,一個值得重新思考的問題是:對於具有永聘資格、身心健康且仍能持續教學研究、培育人才的教授,是否應該讓他們擁有選擇繼續工作的權利?尤其大學在遇到校長人才荒的時候,特殊人才更要禮遇、延攬,不一定要強迫屆齡退休。

對大學教授而言,延長工作年限的價值,可能遠高於一般勞動人口。因此,一位仍能持續工作的教授,至少具備五重價值:

第一,是勞動力,可以繼續教學、研究、執行研究計畫及參與產學合作。

第二,是高附加價值的人力資本,教授所創造的不只是工時,而可能是新知識、關鍵技術、專利、研究成果與產業創新。

第三,是人才培育者,一位教授可以透過教學與研究,培養博士、碩士及年輕研究人才,其影響遠超過個人本身的工作產出。

第四,是知識與經驗的傳承者,數十年的研究經驗、判斷能力與失敗經驗,並不會因為年滿65或70歲而突然消失。

第五,是學術與產業網絡的重要節點,長期累積的國際合作關係、產學人脈與專業聲望,同樣是國家重要的人力資本。

周卓煇指出,從「國家經濟」的角度來看,讓一位仍具生產力的教授繼續工作,並不是單純「多留一位老人」,而是繼續保留一項高價值的人力資本。OECD也指出,延長高齡者的工作生命,有助於保留寶貴的知識與技能,並可能對生產力產生正面作用。

周卓煇認為,真正值得討論的,不一定是把「永聘教授」退休年齡從65、70歲一律延後到75、80歲。更合理的概念或許是:65、70歲是退休的選擇點,而不是生產力的終點。也就是說:65、70歲,有能力、有意願、有貢獻者,可以選擇繼續工作;想退休者,也可以選擇退休。

這與「所有人一律延後退休」有本質上的不同。它不是要求高齡者繼續工作,而是不要因為年齡到了,就強迫一個仍然能創造價值的人離開職場。

因此,延長工作年限不只是增加勞動力,也可能降低退休制度所面臨的財政壓力。

當然,實際財政效果仍須視薪資、退休金制度、聘任方式,以及政府與大學的財務結構而定,不能簡化成「教授多工作五年,就一定可以省下多少退休金」。

周卓煇指出,人口老化與少子化是長期結構性問題,延長工作生命只能減輕部分衝擊,無法單獨解決人口問題。除了善用中高齡人力,也必須同時提高生產力、推動AI與自動化、提高女性勞動參與、適度引進人才,以及改善生育與育兒環境。

少子化時代,台灣真正需要重新思考的,也許不是「退休年齡應該訂在幾歲」,而是:一個仍然有能力、有意願、有貢獻的人,是否應該僅僅因為年齡到了,就被迫停止工作?

周卓煇說,對具有永聘資格、仍能持續教學研究與培育人才的教授而言,讓他們擁有選擇繼續工作的權利,既可以增加高品質勞動供給,也有機會延緩退休制度的財政壓力,更可以留下珍貴的知識與經驗。例如,65、70歲成為退休選擇點,符合條件且本人有意願者,可以繼續正式任職;也可以依個人專長與學校需求,轉為部分工時、研究教授、講座教授、特聘研究員、顧問教授,或參與博士生共同指導等不同型態。

因此,比起單純主張「延後退休年齡」,更值得推動的或許是:不是要求所有老人繼續工作,而是不要讓制度把仍有能力創造價值的人強迫退出。這或許才是少子化時代,重新看待「退休」兩個字更值得思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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