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無照駕駛拒酒測遭罰 家屬為保土地一次繳清欠款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26-08-18 07:4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持續推動「交通專案」,針對酒駕、毒駕、拒絕酒測、交通違規罰鍰、使用牌照稅及國道通行費等案件加強執行。近日,一名李姓高齡義務人因無照駕駛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裁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案件移送執行後,彰化分署依法查封其名下土地,最終由家屬協助一次繳清包含拒測罰鍰在內之欠款共23萬餘元,全案順利執行完畢。

義務人於民國114年2月間,在南投縣無照駕駛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下稱移送機關)裁罰,惟逾期未繳,案件遂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交通專案執行機制,經調查發現,義務人已75歲,且名下無存款及薪津債權可供執行,僅有兩筆已設定抵押權之土地,承辦人員隨即依法核發查封命令。

高齡義務人無照拒測  家屬為保土地一次繳清欠款

高齡義務人無照拒測 家屬為保土地一次繳清欠款

查封命令核發後,義務人之家屬及土地抵押權人主動到場說明,表示遭查封土地上建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目前供義務人居住使用。考量土地如進入拍賣程序,可能影響義務人居住安排及抵押權益,家屬遂表示願代為履行,並當場一次繳清拒絕酒測罰鍰、其他交通罰鍰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共23萬餘元,全案順利執行完畢。

彰化分署表示,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為確保用路人安全,彰化分署將持續執行交通專案,加強酒駕、毒駕、拒測及各項交通違規案件之執行,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彰化分署也提醒民眾,切勿漠視交通法規,若收受執行機關或監理單位之公文,務必正面處理,切勿置之不理;如確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亦應主動聯繫承辦人員洽詢分期繳納事宜,以免名下存款、薪資遭扣押,甚或愛車、不動產被查封,得不償失。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少一份毒品,多一分健康;吸毒一時,終身危害。
※ 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0800-請請您-幫幫我)
※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開(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騎)車!※

※衛福部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