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有租補、房東沒減稅?簽約忽略2點資格全失效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6-08-14 19:50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房子是我的,房客也申請租金補貼,為什麼還不能享有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近期有房東對此感到疑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公益出租人資格不只看房屋所有權及房客是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租賃契約上的出租人身分及資料是否完整,也會影響資格認定。

納保官表示,依內政部頒定的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簽訂租約時應注意兩項細節,以免影響後續租稅優惠。

近期有房東對此感到疑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公益出租人資格不只看房屋所有權及房客是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租賃契約上的出租人身分及資料是否完整,也會影響資格認定。房市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房市、街景、新店。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兩個簽約細節要注意

第一,租約上的出租人須與房屋所有權人一致。

若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但簽約時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親屬代為簽訂,導致租約所載出租人並非房屋所有權人,即使房屋確實屬於自己所有,也可能無法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因此,簽約時應確認出租人身分與房屋所有權人一致。

第二,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應完整記載。

租約除了要寫明出租人姓名,也應載明身分證字號。若出租人資料不完整,可能造成主管機關無法依相關資料認定公益出租人資格,進而影響相關租稅優惠。

房客符合租補資格,房東會自動享優惠嗎?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符合資格後,都市發展局會通知稅捐處,主動辦理房東相關稅捐減免;公益出租人資格則由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認定。

因此,房東出租房屋時,除了確認房客資格,也應留意租約內容是否正確完整。尤其「出租人是否與房屋所有權人一致」及「身分證字號是否完整」兩項細節,都應在簽約時確認。

若對公益出租人資格或租稅問題有疑問,可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或稅捐稽徵處洽詢,也可透過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申請納保官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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