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推家戶屋頂光電補助,好評延續最高補助200萬元。
為響應2050淨零碳排政策及推進能源轉型之目標,桃園市配合經濟部能源署「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政策擴大推動範疇,自115年6月22日起,針對轄內頂層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除延續鼓勵新設案場之外,亦將既有案場的「汰舊換新」與「自發自用」納入獎勵範疇,期盼透過多元化政策誘因,大幅提升私有建築屋頂的能源轉換效率。
補助計畫申請者,須於114年1月1日以後取得設備登記或全數更換同意備查文件,每瓩補助新臺幣3,000元,單棟最高補助30萬元;用電方式若採自發自用模式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每瓩補助新臺幣2萬元,單棟最高補助200萬元。
經發局指出,補助計畫不僅是實踐經濟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政策的重要基石,更為全市能源轉型注入強勁動能。透過推動自發自用加裝ATS開關,能有效強化區域微電網的韌性與緊急應變能力,讓綠能效益落實於日常用電管理。
「115及116年度桃園市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已於115年6月22日公告,受理申請至116年10月31日(或經費用罄為止)。補助計畫可至本局補助專區下載,如需諮詢補助計畫,亦可電洽補助諮詢專線(03-3324196)。本局將持續透過完善的輔導機制與實質獎勵措施,引導更多市民響應綠能政策,穩健提升全市再生能源布建率,全力朝向2050淨零排放的永續願景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