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貓隻疏縱致死罰4.5萬元 新北動保處籲飼主落實飼養責任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6-05-30 13:22

貓隻住院照護照片(圖/陳情人提供)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獲報,汐止區有民眾發現一隻流浪貓狀況極差,緊急協助送醫後,經掃描晶片確認為有主貓隻。遺憾的是,該貓咪因病重不幸死亡,飼主經通知後未到案說明原因。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針對飼主疏縱及未完成防疫措施等違規行為,處以新臺幣4萬5,000元罰鍰。呼籲寵物應妥善管理,切勿放養或疏縱,避免憾事發生。

民眾於汐止區龍安街一帶發現一隻極度瘦弱、患有嚴重上呼吸道感染的貓隻。熱心民眾將其送往動物醫院救治,最終因病重引發敗血症及低血糖不治。動保處獲報後立即介入調查,透過晶片資料比對,確認該死亡貓隻為已絕育之混種母貓,並根據調查事證,確認飼主未盡到妥善照護之義務。

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10款規定,寵物飼主對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妥善照顧。本案經綜合醫療紀錄及調查事證後,認定構成違規事實,依同法第30條裁處罰鍰1萬5,000元。而飼主未依規定完成狂犬病疫苗防疫卻放養貓隻的行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及市府公告規定,也遭裁處罰鍰3萬元。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即負有妥善照顧責任,飼主除應提供適當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外,每年對於未管領於室內之貓,應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另也應避免寵物任意外出遊蕩,以免發生疾病、走失或意外傷亡情形。民眾如發現疑似動物受虐、棄養或疏於照護等情事,可立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共同守護動物福祉,打造尊重生命之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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