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與大13歲學姊13天開房10次 法院判賠40萬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6-05-20 12:48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陳致愷攝影)

嘉義縣某議員千金小倩(化名)懷疑丈夫阿浩(化名)出軌,去年委託徵信社「抓猴」,發現對象竟是大13歲唸EMBA時的學姊小純(化名),兩人13天內密集前往酒店過夜,多達10次,期間還在公眾場合有親密肢體接觸行為。小倩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求償300萬元,雖兩人否認逾矩行為,嘉義地院審理後不採信,判決阿浩與小純應連帶賠償小倩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倩指出,民國105年11月與阿浩結婚,育有4名子女,婚後除兼顧家庭及管理多間公司,也全力支持丈夫追求工作及學業,可見2人間婚姻關係和睦。詎料,丈夫先於114年初接受酒店性招待、自行購買半套服務,並辯稱為了紓壓。之後又與學姊小純有約會出遊、撫摸大腿、過夜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行為。

小倩說,她與丈夫的父母都是地方知名人士、企業家,尤其她的父母為地方政要,丈夫現有事業之發展規模,都是因為娘家家族的支持,丈夫明知上情,仍背叛家庭而與學姊外遇,致使她難以向子女解釋父母分居原因,更導致在家族、業界及社團受有負面評價而蒙羞,精神上受創甚鉅,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

阿浩與小純兩人均否認小倩指控;阿浩表示,他因交際應酬在酒店消費,妻子都默許;兩人婚姻早有裂痕,2014年12月間,妻子突以酒店消費為由,提出離婚及分配財產之請求,並於114年年初主動提出離婚協議,顯見已無續行婚姻意願;阿浩說,他和學姊歷來都以同學及姊弟情誼相待,兩人往來也在他的婚姻破裂後,妻子並沒有因此承受任何精神痛苦。

學姊小純說,阿浩從未表露已婚身分,她也無動機或理由探詢婚姻狀況,直到本件訴訟方知其非單身,主觀上並無侵害權利之故意或過失。小倩與阿浩婚姻關係早已失和,卻委託徵信社長期不當監拍,導致她隱私權益嚴重受侵,並受外界誤解與揣測,小倩係以空殼婚姻為訴訟武器,藉此行報復之實。

法院傳喚小倩父親出庭作證,參酌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及徵信社監拍影像,發現阿浩與小純在去年6月26日到7月8日,短短13天內密集在酒店過夜10次,期間還共進晚餐、在公眾場合有摸大腿、臀部和肩膀等親密行為,確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不正當往來。

且小純具狀陳稱阿浩與妻子鬧離婚時,曾表示因貴重物品尚無安全存放地點,要求代為保管名貴手錶,基於多年友誼及信任才應允,法官認為小純已知悉阿浩為有配偶之人,兩人仍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之不正當往來無訛。

法官審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3人的身分地位及經濟情形等,判被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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