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應景食品抽驗 桃園查255件5件違規已下架處辦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6-03-25 14:46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針對清明應景食品抽驗,共抽驗255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規定,均已依法處辦並要求下架回收。(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清明節將至,民眾祭祀、聚餐及採買應景食品需求大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針對潤餅攤商、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及糕餅製造業展開稽查與抽驗,共抽驗255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規定,均已依法處辦並要求下架回收,以維護市民食品安全。詳細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http://food-safety.tycg.gov.tw/)「新聞稿」區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品項涵蓋潤餅、潤餅皮、豆芽菜、花生粉、豆干製品、祭祀食品及糖果餅乾與飲料等,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漂白劑、真菌毒素及農藥殘留等。抽驗結果顯示,違規產品包括1件海苔酥檢出重金屬超標,業者已依規定下架並停止販售;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標,經要求回收後複驗合格;1件香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查處;另有2件豆干產品違規,其中1件檢出防腐劑已開罰,另1件檢出過氧化氫,處辦中。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針對清明應景食品抽驗,共抽驗255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規定,均已依法處辦並要求下架回收。(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針對清明應景食品抽驗,共抽驗255件產品,其中5件不符規定,均已依法處辦並要求下架回收。(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相關違規案件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清明祭祀食品應避免長時間常溫放置,食用前應充分加熱;選購蔬果時,建議優先選擇當季產品,並以浸泡及流動清水沖洗方式處理,以降低農藥殘留風險。此外,衛生局也呼籲食品業者注意原料保存,特別是花生、玉米及堅果類,若存放環境不當,易產生具肝毒性的黃麴毒素,應落實低溫乾燥保存及製程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民眾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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