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新制 舊車不受影響新車不合格最高罰1800元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2026-03-10 12:31

為確保車輛有足夠的行車視線及清晰視野,交通部於2月28日起實施隔熱紙透光率新制,凡覆檢不合格者,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新營監理站代理站長蔡娟娟表示,新車適用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新制,舊車則不溯及既往不受影響。

新營監理站表示,115年2月28日起,第1次申領牌照新車及其後續定期檢驗,適用隔熱紙透光率管理新制,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透光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且有合格標識的隔熱紙。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前擋玻璃透光率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透光率,且有合格標識的隔熱紙。使用中車輛若有更換隔熱紙需求,建議選用符合規範的隔熱紙產品。

新營監理站表示,隔熱紙合格標識有2種方式,一種是業者直接將合格標識烙印於產品上,另一種由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印製、核發。再由業者烙印的合格標識,標識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每面玻璃留有1個合格標識浮水印,且不限張貼位置。由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

新營監理站提醒車主,這項新制將列為車輛檢驗項目之一。自用小客車新車領牌後5年、計程車及幼童車領牌後1年,需進行車輛定期檢驗。屆時會檢查隔熱紙是否合格,無合格產品識別標識,就會判定檢驗不合格。經檢驗不合格的汽車,於1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不合格者,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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