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組織編制調整 正式生效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6-02-01 17:34

雲林縣政府/翻攝照片

雲林縣政府為應縣政推展及業務推動需要,農業處新設農地利用科,計畫處研究發展科及管制考核科整併為研究考核科,新設智慧治理科,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分設為社會救助科及社會行政科,政風處新設綜合科,相關組織調整將配合考試院通過地方政府職務列等通盤調整案,於115年2月1日生效。

此外,縣府依據業務需求及中央相關規定,同步調高技正、社會工作督導等職務之列等,並新置視察、高級社會工作師等職務,希望透過調高職務列等,讓公務同仁無需離開原服務地方也有相當的陞遷機會,降低現有人員的流動率,增加優秀人才留任地方政府之誘因,提升行政效能與服務品質。

縣府表示,將依據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儘速完成組織調整法制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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