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老公寓「銀行房貸卡4個月」害她吞1倍罰鍰 專家:逆向操作解套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6-02-01 19:11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受到央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影響,銀行出現了排撥問題,進而影響到購屋者後續的辦理過戶及抵押權設定,甚至送件過戶時,在地政事務所還可能衍生「逾期登記罰鍰」。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就有案件買方繳了1倍罰鍰,為了避免這類事情再發生,現在都採取「逆向操作」。

土地登記逾期即開罰 最高可處20倍登記費

依據《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鄭文在表示,這也意味著,只要發生登記逾期,就會衍生登記規費的罰鍰問題。

現在地政士辦理買賣交易過戶多會採「逆向操作」方式,也就是貸款核定後,再去報稅、完稅、過戶,這樣不會產生罰鍰。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房市、鳥瞰、台北。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鄭文在指出,為了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銀行或建經公司普遍提供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服務,也就是由買方先將價金存入履約保證專戶,待完成銀行貸款開戶及對保程序後,再以「買賣、抵押權設定連件」的方式,辦理過戶及抵押權設定。

換言之,當所有權移轉完成的同時,銀行的抵押權設定也會一併完成登記,隨後買方貸款銀行再將尾款撥入履約專戶,買賣雙方完成點交並簽立點交書後,履約專戶即依雙方指示,將價金全數撥付予賣方,完成整筆不動產交易。

等銀行排撥4個月 換銀行2週就核貸

鄭文在分享,曾有一件買賣個案,於去年8月簽立買賣契約書。由於賣方土地增值稅擬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簽約後即同步進行土地增值稅申報與買方銀行貸款申請。「土地增值稅申報大約1個月左右即獲核准,但偏偏買方的銀行貸款,因央行限貸令與銀行排撥影響,遲遲無法核准,只能持續等待。」鄭文在表示。

轉眼兩個月過去,貸款仍在排隊等候通知。「我們曾建議買方可改向條件較為寬鬆的行庫申請貸款,但銀行專員為留住客戶,不斷安撫買方,結果又多等了兩個月。」鄭文在說,最終買方望穿秋水後,終於同意更換銀行,所幸兩週後貸款即獲核准,完成對保後,隨即將買賣移轉與抵押權設定併案送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卻已逾登記期限,因而產生罰鍰。

不可歸責事由難舉證 買方啞巴吃黃蓮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不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其延誤時間可扣除,免予處罰登記罰鍰,但實務上卻難以舉證。鄭文在指出,「銀行申請貸款往往沒有正式收件證明,只有口頭答覆,缺乏具體公文,讓買方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所幸該案承買標的為舊公寓,房屋評定現值偏低,登記罰鍰金額不高,買方在勉強接受的情況下繳納罰鍰,才得以結案。

由於當銀行排撥時,為了交易安全,不可以將買賣案件和抵押權設定案件,拆開先後送件,一定要等銀行貸款核准,才能同時送件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及設定。但如果今年限貸令持續該如何避免登記罰鍰呢?

鄭文在提到,或許可以在買賣契約書上,約定等買方銀行貸款核准對保完成,才辦理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申報,屆時將可以避免登記罰鍰的產生,免除買方產生意外的負擔。此外,現在地政士辦理買賣交易過戶多會採「逆向操作」方式,也就是貸款核定後,再去報稅、完稅、過戶,這樣就不會產生罰鍰,但前提是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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