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協助經濟弱勢長輩改善聽力退化造成的溝通障礙,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自114年8月17日公告開辦「低收入戶老人補助配戴助聽器實施計畫」,針對設籍臺中市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以上有聽力損失的低收入戶長者,最高每只助聽器補助新臺幣5,500元。
社會局表示,聽力退化不僅影響長輩日常生活,更可能造成社交退縮與認知功能衰退。除了鼓勵長者發現聽力減退時盡快至醫療院所檢查,補助經濟弱勢長者配戴助聽器,藉由輔具維持聽力功能與日常生活品質,提升長者社會參與與互動意願,減緩孤立感,延緩認知退化與健康失能風險。
社會局進一步說明,本計畫須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聽力損失達45分貝以上,或領有第二類【b230】、【s260】或【02】身心障礙證明者始得申請。通過核定之民眾可洽合格廠商選購符合需求之助聽器,再依規定憑發票及相關文件辦理請款;或前往特約廠商繳付差額購買助聽器,由廠商向本局核銷請款。補助核銷期限至114年12月9日或至經費用罄為止。
為提升補助便利性,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同步於網站公告計畫、申請表及合約廠商名單,相關資訊可洽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