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輔導說明會 逾200家業者與會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5-09-24 17:01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24日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規定與常見錯誤解析說明會」,逾200家工廠業者與會,現場交流踴躍,展現產業界對危險物品申報議題的高度關注。

經發局指出,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規定,工廠負責人應於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次日起10日內,主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經發局表示,業者可透過「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路申報系統(https://serv.gcis.nat.gov.tw/fdas/fda/dangLogin.jsp),依規定準備申報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基本資料,危險物品之範圍、化學文摘社號碼、聯合國編號、中英文名稱、分子式、數量、用途、放置方式及放置位置等資料,併提供工廠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規定與常見錯誤解析說明會」。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規定與常見錯誤解析說明會」。

經發局提醒,首次申報完成後,工廠負責人應於每年1月及7月定期申報,並落實動態申報機制,若新增危險物品超過前次申報數量且超過部分之數量達管制量以上,或有新增危險物品範圍或種類達管制量以上,就應主動申報,如違反申報義務,最高裁罰金額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

說明會除了邀請消防局分享防火管理的實務經驗與重點措施,並由專家針對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流程與常見錯誤案例進行解說,例如業者定期申報時常以「當前庫存數量」填報,但其實是要填報「前半年度廠區出現過的最大量」,經專家協助業者釐清疑慮,有助於避免申報過程中產生疏漏,同時,也能藉此機會交流經驗,建立更完善的自主檢核與安全管理制度。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規定與常見錯誤解析說明會」。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舉辦「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規定與常見錯誤解析說明會」。

經發局強調,工廠危險物品的正確申報不僅是符合法規要求,更是降低災害風險、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礎。市府呼籲各工廠業者務必落實申報義務,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對於申報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經發局工業行政科電話(03)3322101#5169洽詢。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