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內政部於6月12日發函要求各縣市政府依據財力分級及自籌比例,編列115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經費,引發地方反彈。雲林縣長張麗善今(16)日強調,中央政策不應轉嫁地方,呼籲中央應全額負擔,切勿繼違法剋扣縣市政府一般性補款後,繼續政治操作、加重地方財政壓力。
張麗善指出,該項由中央主導的「3年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計畫,自113年起實施以來,一直是由地方政府協助受理及審核申請,補助款項則由中央直接撥入符合資格民眾帳戶,地方未負擔補助經費。如今政策卻突生變化,要求地方政府自籌10%經費,對財政拮据的縣市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張麗善表示,既然是中央政策,就應由中央全額負擔,將責任轉嫁地方非常不合理。她不樂見地方政府被迫犧牲原有社福及建設預算,來因應中央的政治手段。她呼籲,中央在推動政策時應充分尊重地方財務能力,切勿以政治手段操弄政策執行,影響基層民眾權益與生活。
雲林縣政府進一步說明,此次依內政部新規定,雲林縣須自籌經費總計達5,664萬元,縣府無法接受,將正式發函國土管理署表達「窒礙難行」,並嚴正要求比照113及114年度做法,由中央全額負擔補助費用。
縣府強調,「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屬重大社會福利政策,原本就是中央負責財源,現在卻臨時更動,未與地方充分溝通,將嚴重衝擊地方既有財政規劃與施政節奏,實非妥適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