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每逢產季,果農常面臨人力吃緊,只能依靠親友支援採收,甚至臨時高價僱工應急,為強化農業勞動力,114年5月9日起農業移工政策新制上路,將原有開放總額12,000人擴增至20,000人,並擴大產業類別,新增芽菜、草皮及調整食用菇蕈、種苗(水稻育苗)生產規模鬆綁雇主資格,支援多元發展。
114年5月9日起農業移工政策新制上路,將原有開放總額擴增至20,000人/嘉義縣府提供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表示,符合資格的農民、農業團體或具備經營事實的事業單位可提出申請,檢附國內員工相關資料及經營場址合法使用證明(租約3年以上)、配置圖與現況照片等土地資料,向經營農地(團體依營登地)所屬農糧署各區分署遞件申請,審查通過後,農業部即核發資格認定函,須於90天內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移工。
移工人數核配方面,放寬10人(含)以下農糧工作事業單位聘僱本國勞工與移工人數核配率1:1比例申請,移工勞動條件依《勞動基準法》辦理,保障工時、休假及基本權益。有民雄果農坦言:「穩定人力對我們來說,比什麼都重要。」此次農業移工政策調整,對嘉義縣在地農民而言無疑是一大助力。
勞青處長陳奕翰說,雇主應事前規劃膳宿安排與人事成本,契約內容應清楚載明,避免爭議,移工如有疑義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專線尋求協助,嘉義縣政府持續配合政策推動,協助在地農民穩定用工,邁向永續、友善的農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