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警局舉辦利益衝突迴避講習 打造廉潔政府之形象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5-04-22 12:08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舉辦「114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

陽光法案之立法目的係防止公職人員利用職權獲取不當利益,確保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及行政機關運作能公正、公開、透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2日舉辦「114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參訓學員除公職人員外,並由桃園市政府政風處廣邀桃園市議員與會,獲得張秀菊、徐其萬、李柏坊、吳嘉和、于北辰、黃敬平、朱珍瑤、劉熒隆、劉曾玉春及徐玉樹等議員指派助理或代表出席講習,展現政府機關舉辦講習之新亮點。

桃園警察局陳永康副局長代表吳局長致詞,除熱烈歡迎議員代表與會外,也期許警察同仁務必遵守相關法規,營造良好警察風紀。會前還邀請廉政志工表演廉政小短劇,以劇情讓警察同仁了解行政流程公開、透明與廉潔的重要性。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舉辦「114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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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邀請監察院劉維倫專員擔任講座,講授利益衝突迴避法介紹、不當利益禁止、補助與交易之限制及裁罰規定等,除讓警察同仁們了解執法應遵守之界線,另議員平日服務選民、爭取經費,亦需注意利益迴避規定,避免不要的紛擾,招致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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