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申請時間從1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農業局表示,符合規定的漁船筏主請檢附指定資料,至所屬漁會申請辦理。如有汽油補貼相關問題請洽漁港所,洽詢電話06-3901459。
農業局表示,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出海達30日6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核算汽油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補貼金額核算各漁船筏優惠補貼用油量,再按中油公司公告113年度92無鉛汽油每公升平均免稅牌價的14%加計貨物稅計算。
農業局指出,符合申請條件的漁船筏主,於申請期間內,檢附113年度進出港報關簿正本及本人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辦理。如不方便親自辦理,得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並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
農業局表示,如漁船主於113年度變更者,由變更後的漁船主提出申請,主機有變更者,該船使用柴油機期間的出海時數不予累計。113年度有汰建新船的漁船筏,該漁船筏出海時數將分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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