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某私幼發生疑似不當管教案,3名受害家長18日由市議員林燕祝陪同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控小孩本月初在園內遭幼教老師巴頭、強餵食,還過肩摔,造成小孩心靈嚴重受創,情緒不穩,半夜莫名哭鬧,讓家長心疼、不捨。台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已啟動調查,如實屬,涉案者將從重處分、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教,幼兒園除開罰,也將處以停招或減招等處分。家長未來若要提出司法告訴,市府也可以提供法律諮詢。
鍾姓家長說,女兒前陣子經常情緒不穩,半夜莫名哭鬧,以為是「被卡到」,後來女兒才說被老師打,經調閱監視錄影帶,發現她女兒在幼兒園也沒有不乖,老師走過去就莫名其妙直接往她女兒後腦勺打過去,然後把她重摔在床上,女兒嚇到一直哭。讓他們看了十分心疼。
曾姓家長也說,她一對雙胞胎就讀同一所幼兒園,女兒被老師一直拍打後腦勺,女兒大哭,老師還將女兒過肩摔;而兒子因吃飯比較慢,老師竟強餵食,兒子吐出來後,老師又將食物硬塞進去,這樣前後多次,還打頭,兒子走到角落大哭。
家長質疑,老師行為,讓孩子心靈嚴重受創。這種行為不知已持續多久,園方難道都不知情?要調閱監視器畫面又一再推拖,只提供片斷,讓家長無從了解孩子發生了什麼事。
林燕祝表示,台南市教育局最初也不給家長看錄影帶,質疑教育局包庇業者。當看到錄影帶發現幼兒園老師對待小孩的方式,任何人看了都會抓狂,實在太惡劣了,主管單位應予嚴懲。
教育局表示,本案於獲悉後,已立即啟動調查,並外聘三名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行為人雖已遭幼兒園解僱,但教育局仍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由委員訪談相關人員並做成調查報告,後續移送認定委員會審議,若認定行為人有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最重將裁處60萬、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教,並公告行為人姓名、負責人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對幼兒園也會依法從重究責行政管理疏失。
教育局指出,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略以,行政機關為實施調查而取得之相關資料(含相關攝錄影音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違法事件調查造成困難或妨害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因此教育局限制翻攝或複製幼兒園違法事件之攝錄影音資料的作法,已符合法令規定並兼顧家長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