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中心遭爆違建 桃市府體育局回應說明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4-12-16 16:03

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中心。

桃園市政府斥資1.2億興建的「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中心」,16日遭爆訓練大樓是違建,不但淹水、跳電事件頻傳,內部重訓器材還被偷走,加上體育局不願代管水域,世界冠軍訓練師來台和選手都無法下水,讓OT廠商根本沒辦法營運。對此,體育局長許彥輝回應,場館缺失已開8次協調會進行改善,訓練中心有申請臨時建照為合法建物,屆期會依法提出展延申請。

市府體育局表示:

一、阿姆坪水上訓練基地位於石門水庫旁,當初前市府因土地分區為水域用地且無訂定建蔽率及容積率,若循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辦理,恐要費時1至2年,當時考量中央補助款執行時效(總經費約1億元,體育署補助約7,500萬元),依建築法第99條申請興建臨時建築物申請執照,並取得建管處核可使用期限自110年10月25日至115年10月26日,該建築物為合法建物,若許可使用期限屆期會依法規提出展延申請。

二、因基地試營運後陸續發現場館缺失,包含:建物漏水、空調跳電等,體育局共辦理8次會勘與會議協調研議,力求解決場館缺失,營造商已於9月改善漏水問題、10月改善空調跳電,12月完成改善加壓馬達跳電及熱水器水壓不穩問題。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長許彥輝回應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中心相關問題。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長許彥輝回應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中心相關問題。

三、有關OT廠商申請石門水庫水域使用情形:

(一)111年9月26日北水局函知水域水面使用申請行政權限目前無法移轉他機關,需另尋其他法源依據;若需使用,仍需由北水局核發下水使用許可。另113年4月30日北水分署再次來文告知水域申請之准駁權無法委託代辦,需由北水分署辦理下水許可審查。因此現依「石門水庫水域水面使用管理要點」規定,使用石門水庫水域水面應以書面向北水分署申請並取得許可,始可下水,相關水域申請使用規範並已於OT契約內載明。

(二)OT廠商前於112年10月17日使用石門水庫水域未著救生衣且越界划行,違反水利法,遭北水分署停權使用該水域一年。

(三)OT廠商違規遭停權後,體育局仍協助113年2月起協調水域使用,至113年9月上旬,共辦理6次會議,並於8月28日與北水分署、遊艇公會、漁民、本市划船與輕艇委員會完成協調共用水域。

四、有關SUP(立槳競速)世界冠軍訓練師來台及國內選手無法下水一事,依OT廠商先前提送給北水分署申請書未包括選手集訓,提報予北水分署之下水人員名冊亦無外籍講師。復依前開使用管理要點規定,使用石門水庫水域水面應於預定使用起始日15日前向北水分署提出申請,最早得於90日前提出。

五、有關器材失竊部分,建物完工後,於尚未完成招商前,為使場館有效利用,體育局自111年5月起將場地及健身器材借用予桃園市划船委員會作為選手培訓使用,嗣112年10月與OT廠商辦理點交時,發現部分訓練器材短少,現划船委員會已分別於去年12月及今年11月將所有器材依原廠牌及原規格全數歸還竣事。

六、體育局與OT廠商於113年11月14日已完成「桃園市大溪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營運移轉(OT)案」協商會議,並預定113年12月27日再次召開協調會議,持續協助相關下水及營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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