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坑溪冒泡 新北環保局科技溯源逮獲廠房洗劑違法排放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4-09-24 16:27

全河段監視系統建功!新北環保局22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指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環保局連續二日冒雨鎖定汙染源並派員循線稽查,透過全河段監視系統「科學烽火台」鎖定汙染源頭,終於在23日發現一清潔劑廠房,因其清洗化學原料桶之廢水含有皂洗劑,經由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逕行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22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立即派遣稽查人員前往。當時適逢豪雨,溪水湍急且水色偏黃混濁,經現場檢測水樣後,各項污染指標皆無異常反應。經調閱「科學烽火台」監視器畫面,發現御史路於當天14時許有泡沫出現,稽查人員為鎖定污染源展開逐一排查周邊工廠,惟均因週日休息未作業,並安排23日進一步巡查,積極掌握污染情況。

環保局稽查人員23日再次前往五股區御史路展開全面稽查,下午又接獲通報五福橋發生泡沫水污染,環保局再次調閱「科學烽火台」監視器畫面鎖定冷水坑橋周遭,並於上游處發現泡沫痕跡,經溯源查獲力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清洗化學原料桶之廢水含有皂洗劑,經由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現場投示蹤劑,確認廢水確實經由該廠排入溪流。

業者雖稱廠房僅作倉庫及清潔劑化學品分裝使用,非經常性清洗行為。查該事業水量雖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列管定義,惟此污水排放行為業已觸犯環保法令。環保局現場責令該事業倘有清洗化學桶需求,應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切勿將廢水任意排放,後續將列管該事業加強稽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逕行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本次稽查行動展現了環保局對於水污染事件的高度重視及結合科技執法能力,務求在最短時間內掌握線索並迅速解決污染源,五股坑溪流域為環保局重點巡查區域,並已建立烽火台監視器系統掌握現況,未來將持續針對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巡查,呼籲企業遵守環保法規,切勿有非法排放行為。另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除分享至社群媒體外,亦請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報案,以利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掌握污染情事,迅速查獲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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