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權益,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積極辦理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服務!藉由查對戶政機關提供申請死亡登記之資料,每月主動通知繼承人於期限(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113年上半年度全市已通知4,934件,計有21,017筆土地、2,304筆建物,截至113年7月22日止,已辦理繼承登記完畢有3,085件,辦理完成率達63%,有效減少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情形,並避免繼承人因逾期申辦繼承登記而遭處罰鍰。
市長黃偉哲呼籲,全臺南市逾期未辦繼承列冊管理中之土地累計超過11萬筆,總值超過362億,其中不乏價值不斐土地,提醒未辦繼承的市民,應儘速辦理,以維護財產權益。
麻豆地政事務所統計,該所113年上半年經主動通知而辦竣繼承者共計298件、1448筆土地、71筆建物,辦理繼承率亦逾50%,成效良好。另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逾1年仍未辦繼承登記者,地政事務所於每年4月公告,公告3個月後仍未辦理,即於登記簿註記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後則移至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自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未辦理繼承登記將無法處分不動產,另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將面臨最高20倍的登記費罰鍰,若列冊管理期滿移送國產署公開標售後,經5次標售未標脫者產權將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得按第5次標售底價申請應得款項;倘逾10年無繼承人申領該價款者,則價款亦歸屬國庫。未辦繼承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呼籲繼承人速辦繼承登記。
麻豆地政指出,該所113年未辦繼承新增列冊管理案數計有126案,包含344筆土地、8筆建物。凡未辦繼承不動產仍於列冊管理期間、於國有財產署標脫前或經五次標售未標脫而登記為國有前,皆可提出申請辦理繼承登記。倘繼承人間對於遺產分配意見尚未整合,亦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先行辦理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俟意見整合後,再全體會同辦理分割繼承登記。麻豆地政網站設置有「未辦繼承專區」(https://reurl.cc/5vYmjV),提供未辦繼承相關資訊及「繼承登記便利包」供下載,亦可透過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查詢」連結(首頁/線上服務/線上查詢/登記類/未辦繼承查詢),只需要選取地政事務所或地段名即可查詢已列冊管理不動產之註記資訊,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