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民進黨網路直播)
針對去年遭踢爆台北市幼兒園的園長兒子涉嫌性侵、猥褻園內女童,北市府從最初檢舉到司法調查才離職,長達一年未阻止幼童受害悲劇空窗期,甚至狼師接受司法調查期間,還讓該幼兒園持續招生,狼師持續任職,面對北市府事發行政怠惰的行徑,事後又消極處理,今(16)日由黨發言人吳崢、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許淑華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蔣市府把市政螺絲拴緊,別讓孩童家長內心不安。
簡舒培表示,信義區幼園狼師案在2022年7月首案發生,當時的市長就是柯文哲,第一時間教育局竟只調閱監視器畫面,沒有更多的調查,放任這名教保員繼續留在幼兒園中,更離譜的是警方、園方、教育局,沒有一個單位通知家長。現在的教育局卻把責任推給中央沒有法規能讓狼師離開學校。但事實上,教育部2020年7月24日就發函給全台教育局,教保條例修正期間,為保障幼兒權益,有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主管機關須採必要處分,也指出,教保服務機關的人員,有疑似出現性平或兒少事件,可經過性平教育委員決議,讓教保人員離開教育現場,並等候調查以維護幼兒權益。顯見,柯文哲市長沒有依照教育部函示辦理,推給中央無法規處理狼師,根本是在說謊。
簡舒培說,時任督導教育局的黃珊珊前副市長,面對媒體提問稱,2022年中就已離職,企圖責任全推給蔣萬安,但黃珊珊離職時間是2022年8月28日,第一起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就在黃珊珊任內,當時有通報警局與教育局,黃珊珊到底知不知情?有孩童遭到教保員不當對待,負責督導的副市長做了什麼事情?是在忙著選舉接班柯文哲?如果當下就啟動行政調查,將惡質教保員抓出來,並命其離開幼兒園,就不會有後續20多起案件發生,直到現在民眾黨都還把責任推給還沒上任的蔣萬安。
簡舒培強調,蔣萬安市府有機會補救,卻應作為而不作為,2023年3月1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新法實施,明定涉案人於調查期間必須停職。當時針對狼師的調查仍在進行中,結果幼兒園未將涉案人停職,市府也沒有積極要求。而且,教育局竟然到2023年9月,因為狼師再度遭司法調查時到幼兒園訪談,才發現2022年12月還有家長投訴,顯示台北市政府對此案完全沒有持續關注。
簡舒培補充,針對蔣萬安、柯文哲第一時間沒有積極作為,現在教育局副局長卻說,當時案子沒有檢舉人、陳情人、畫面、證據,所以無法調查,明明有家長到警局報案,怎麼沒有檢舉人?另外,該教保員的母親就是園長,司法也在調查這過程中是否將證據不當隱匿,但教育局完全放任不管,現在也毫無檢討,推給家長沒跟教育局連絡,台北市教育局的反應完全就是推卸責任。蔣萬安自己就是三寶爸,面對這樣的事件難道不用徹底調查,讓教育局說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話,真的是在家長傷口上灑鹽。呼籲蔣萬安市長從2022年首起案子全面徹查,我們也會考慮將該案送交監察院,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與彈劾。
許淑華指出,拼湊出完整的事件輪廓,提出「三大缺失」,首先,2022年7月7日嫌犯第一次被通報,教育局只有查看監視器,但孩童受傷是事實,卻沒有成立調查小組,讓嫌犯僥倖逃過一劫,又為何市府教育局沒有針對不起訴內容啓動調查?其次,2023年3月1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新修法上路教育局明明可以依法把嫌犯停職,卻一拖再拖直到嫌犯被羈押為前,都還在任教;第三,2023年7月12日嫌犯第二次被通報終於羈押教育局沒有立刻命令幼兒園停止營運,放任幼兒園繼續招生賺錢,欺騙不知情家長達3個月,直到看到Dcard爆料文章,陸續有其他家長報案,才讓問題被爆發,明明有三次機會可以阻止悲劇發生,如果在進入司法程序即啓動,還會有這麼多孩童遭受不當對待?
許淑華進一步說,何以狼師如此狡滑。起因在於2021年二月就在幼兒園陪伴幼童,卻被家長踢爆,狼師沒有教保員資格,為何可以在幼兒園當教保員,直到同年九月才取得教保員資格,在這七個月無教保員資格期間,被指控監視器有出現教保員身影,因此,教保員知道應躲過園內所有監視器,才能狡滑躲過監視器畫面,又有園長母親包庇,且狼師整天都在幼兒園,才會有六百多部的影片出現,如此狡滑行徑,令人髮指。
另外,許淑華收到離職員工的檢舉,提出一項質疑,也就是狼師北市幼兒園園長母親,疑似有「借殼」再營業的疑慮,以員工的名字,於今年五月新成立托嬰中心,雖負責人名字不是該園長,卻疑似仍在背後當藏鏡人,處理園所營運相關事務,但蔣萬安市長竟只回覆處理此案的方式,是加強監看監視器,承諾加強無預警稽查,卻提不出任何實質檢討方式,令所有家長都無法接受;甚至,教育局所提供每三個月稽查的紀錄都合格,但仍有如此嚴重情況發生,難道不應有人負責?除嚴厲讉責柯文哲及蔣萬安應道歉外,更應亡羊補牢的立即把缺口補起來。
吳崢表示,蔣萬安市長針對此事對外發言強調二項重點,其一,第一時間已介入處理,其二,是中央相關法規應修法,二項都是推託的說法,事件早在2022年發生,卻到2023年七月才處理,顯然並非第一時間即處理,雖 2022年的市長是柯文哲,但2023年新法上任,蔣萬安市長也沒有在第一時間採用新制等積極作為;此外,蔣萬安也提及希望中央能修法,但不論是《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第三項,要求疑似不法情事發生時,地方主管機關應在二個工作日內設置調查委員會,同法第28條,對有疑似不法情事時,對相關人員應暫停職務或調離現有職務;再依《教保服務人員》第17條第三項,對涉案人員,應暫時停聘、停職,同法第33條第三項,應設立委員會調查,因此,2023年已是市長的蔣萬安,已有充分的法律途徑可以採行,可將涉案教保員調離現職或停職,相有法律也已給地方政府足夠的職權介入處理,一切在於地方主管機關是否願意承擔責任。
吳崢說,教育部在教保條例修法期間已函示,地方主管機關若認為個案上有需求,仍可將有疑慮的教保員調離現職,不論是柯前市府或蔣萬安市長,行政上都有充分法律授權的依據,不要胡扯法規不足,對此次狼師事件,呼籲柯文哲前市長負責政治責任,也要求蔣萬安市長應出來面對,不要閃躲責任。